《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二)性质:公共服务事项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条第一款 “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 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 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 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
第六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四、项目符合备案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
六、办理步骤
1、登录http://zxsp.gxdrc.gov.cn/tzxmspweb/indexgx.jsp(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网站,备案用户在网站上注册账号,用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登录后,在首页点击“备案类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3、在申报页面按照页面提示填报项目相关信息;
4、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备案操作。
(备案完成后,用户可以在项目信息里查阅项目备案证明并自行打印)
七、办理时间及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全天,无限时(网络系统故障时除外)
八、办结时限
即时完成。
九、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十、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一、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3-5808563
投诉电话: 0773-2810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