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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改办组织完成全市2017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自评工作 |
时间:
2018-04-17 (来源:医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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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改办组织完成全市2017年度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自评工作
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医改办函〔2018〕2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3部门关于印发2017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医改办〔2018〕5号)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2017年3月20日至4月2日,市医改办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医改办、卫生计生局、财政局等部门完成了2017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自评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考核评分表由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会同各有关部门填报后报市、县医改办审核汇总;自评报告由市、县医改办负责撰写。市医改办将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及各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的自评报告、考核评分表、县级考核评分排名表的电子版,相关佐证资料(加盖公章)扫描版和电子版汇总后,于4月2日上报自治区医改办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体改处。
(文/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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