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考核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示范乡镇办[2017]11号)的要求,2018年1月19日,由市委办和市政府办组织,市住建委、市发改委、规划局等部门组成的项目验收组,来到荔浦县浦芦瑶族乡开展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考核验收工作。验收组成员一是听取了荔浦县县委领导和浦芦瑶族乡领导对示范乡镇建设情况的汇报;二是查阅了项目建设中的台帐资料;三是到项目建设地抽查并踏看部分项目的建设情况;四是项目验收组根据《桂林市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工作考核验收评分表》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和打分。城镇化科派员参加了项目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