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编办关于配合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桂编办通〔2018〕7号)、《自治区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桂编办发〔2017〕83号)和桂林市编办的要求,为适应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控制数的使用和管理,完善机关单位基础数据,我委认真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和系统升级工作,完成了人员数据更新,实现了系统升级。